2017年7月31日,《光明日报》在第14版(理论)刊发了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医学社会史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化成的署名文章《医学社会史研究中的医学因素》。文章指出,医学社会史研究在重视“史”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医”的因素。近年来,健康、疾病和医疗等问题已然成为史学界最受关注的新兴领域之一。然而,鉴于该领域现实性强、多学科交叉等学术特点,研究者在很多理论问题上并未达成共识。李化成教授近来年在这些问题上用力颇多。这一篇文章也是继他在2014年系统论证了“医学社会史”这一命名之后,(《医学社会史的名实与研究趋向》,《历史研究》2014年第6期)又做出的一篇重要论述。
李化成教授所在的陕西师范大学医学社会史研究中心成立于2014年11月15日,是我国较少的在历史学科内建立的医学社会史专业研究机构之一。成立之后,获得了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并被纳入了我校“2015年度省部共建智库项目”。截止目前,中心已经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创办学术集刊1种(《医学、文化与社会集刊》);获得奖励多项。同时,中心还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先后举办了学术研讨会4次,学术讲座23场。值得一提的是,暑期期间,美国杜克大学教授、美国医学史学会前主席、《医学史杂志》前主编玛格丽特•汉弗莱斯(Margaret Humphreys)教授赴中心开坛讲学,并与来自我校和南京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的多位师生进行了深入地学术交流。
近来,医学社会史研究中心“西方医学社会史研究”团队成绩喜人。高建红、王晨辉两位博士后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高建红:“中世纪西欧的医生”,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王晨辉:“英国工业化时期的酗酒问题及其治理研究(1830—1900)”,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王晨辉和博士生高阳也先后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王晨辉:《英国1830年< 啤酒法>与酒类流通管理制度变迁》,《世界历史》2017年第1期;高阳:《托勒密星宿医学思想研究——以< 占星四书>为中心》,《自然辩证法研究》2017年第6期。)为世界史的研究提供中国视角和中国问题,本年暑假,团队还在校、院团委的支持下,在山西省晋城市进行了田野调查和健康问题研究,并展开了较大规模的口述史调查工作。)
文章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7-07/31/nw.D110000gmrb_20170731_3-14.htm
全文如下:
医学社会史研究中的医学因素
作者:李化成《光明日报》(2017年07月31日 14版)
20世纪末以来,受现实需要和西方学术的影响,国内史学界对健康、疾病和医疗等问题的研究日渐丰富,今日已然成为学术界备受关注的新兴领域之一。对于这一领域的界定,学者们尚未达成共识,有医疗史、生命医疗史、医疗社会史、医疗社会文化史等。我们主张以医学社会史称之,因为这项研究以关怀人类的生命状态为基本旨归,以社会和文化分析为主要手段,以期对医学相关事物的形成、内涵和影响加以考察。专业领域的定义提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从事医学社会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多从自身的职业背景和学术取向出发,强调与具有医学背景的医史学家(医学史家)的不同路径,相对忽视了医学社会史研究中的医学因素和医史学家的研究成果。如有学者指出,“……医学史的专业性使其仅专注于对卫生或疾病及诊疗方法的探索与经验总结,而对于疾病所带来的对政治、民众及社会的影响无从考究,而这正为史学研究者留下大片空间。”事实上,医学社会史的研究在做“史”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医”的因素。
首先,尽管历史学家和医史学家的研究取向不同,但两者之间却存在着交集。历史学家由医入史,将医学作为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观察社会的角度来研究,势必需要先对研究对象有所了解与认识,否则就会失去研究的前提和切入点。而医史学家以史论医,侧重于对医学技术、人物和体制的演变研究,也需要对影响医学发展的社会与文化因素加以考察,这就是科学史研究中所谓的“外史”。这样,历史学家就与医史学家“相遇”了。学术界关于历史学家对医学问题的研究多有论述,而较少重视医史学家的社会化倾向。与此相关,近年来,西方医学史研究者已经开始反思对传统医学史过低的评价,认为他们并不是“医学中心主义”的狭隘编撰。1940年,在前辈学者开拓的基础上,瑞士医史学家西格里斯特就明确提出了“医学社会史”这一概念,主张医学史的研究必须考虑医患关系等社会因素,从而成为这一研究的奠基人。而“医学文化史”这个概念出现得更早。1904年,德国医史学家帕格尔即发表了一篇以此为题的论文,并且指出,要研究医学,就必须研究哲学、艺术和法律等与人生相关的问题。中国医学史也不例外。早在1914年,丁福保就批评了那种单纯“叙述过去之医学及医事之变迁”的“医学之经验史”,认为“此实为医学之历史的研究”,“乃大谬也”。自此,医史学家对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关注不断增多;在此背景下,不少医史学家也对传统医学史编撰方式多有审视和反思,更多关注社会、文化因素的地位,并在研究中综合运用了多种研究理论和方法,成果相当显著。实际上,笔者早就明确指出,“医学社会史首先是在医学史内部孕育并诞生的,是医学史研究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大多数的医学社会史研究者都是医学史家,而非历史学家。”
其次,在医学社会史的研究中,历史学家既然必须以对医学事物的研究为切入点或前提,就必须对这些医学事物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而这不仅与医学史研究中的“外史”相关,还要与其“内史”甚至医学本身密切相关了。我国学者余新忠指出,“在具体的研究中,历史研究者若满足于自己的‘外史’角色,仅把疾病、医疗当作一种切入点,而无意尽可能地深入到其内部或核心,则无疑会使这种研究缺乏透视力。”实际上,对医学了解不够,有时不仅是带来透视力不够的问题,甚至还会使自己的论断成疑。廖育群曾从医学专业的角度,指出了医学社会史研究者或评论者的不少“外行”错误,便可以说明这一点。如美国学者费侠莉在其名著《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概念,即“黄帝的身体”。费侠莉认为,这个身体是阴阳同体的(androgyny),即便子宫这个女性独有的器官也不能消解这种单性色彩。有评论者认为,这是“理解、解读中国医学奥妙的大前提”。但廖育群指出,“作为一种有关生命的知识体系”,医学向来都是不区分性别的。即便费侠莉本人对子宫的认识也是不到位的。早在汉代,张仲景便论述了“脏燥”之病,即“特指因妇人独有之‘子脏’(子宫)而导致情志疾患病”。历史学家对医学的认识,还存在着一个更高的层面,那就是要有一种悬壶济世的现实情怀。医学首先是一门应用科学,治病救人是其第一要务。因此,医学社会史的研究,也应该具有一种深切的现实社会关怀,或至少对这种关怀具有一种“了解之同情”。否则,如果只是为研究而研究,将医学过分概念化和哲学化,就失去了医学社会史的精髓。
再次,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医学社会史需要对医学事物进行社会和文化解释;而诸多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已经在这个领域有成熟的积累,可以为这些解释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滋养。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学科,即公共卫生学、医学社会学和医学人类学。实际上,西方医学社会史的发展与这些学科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都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端,二战后获得了迅猛发展。这些学科关注和研究影响健康、疾病、医疗的社会文化因素,但侧重点又各有不同。综合各种定义和研究,公共卫生学旨在通过社会组织与社会活动,改善生存环境,预防疾病,保障大众健康。医学社会学则从社会学的角度,关注医疗行为和医患关系,为保障或改善个体和公众健康提出建议。医学人类学则更注重利用人类学的方法进行文化分析,探讨患者接受或排斥医疗方案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卫生方案如何才能有效地实施。在解决各自问题的过程中,这些学科形成了系统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可以有力地促进医学社会史的发展。以医学人类学为例,近年来很多医学史研究者倾向于强调,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都不仅是一个生物概念,而是带有社会和文化建构的色彩,并将与此相关的研究称为医学文化史或医学社会文化史。实际上,很多医学人类学家自身在研究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历史的分析。如美国医学人类学家特罗斯特就曾致力于“描述疾病模式与文化模式之间的关联,阐明研究人员如何创造性地利用学科交叉和交融方法应对当今令人困惑和复杂的健康挑战”。他在研究中发现,“社会和文化恰好处于人、地点和时间的流行病学范畴的中心”。因此,“倘若我们利用疾病起源作为线索来揭示其治疗和预防”,就必须认识到疾病“自然”的历史和“社会文化”的历史,并把二者结合起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也是医学社会史家。
综上来看,医学社会史要想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重视“医”“史”之间的相互协作,这就要求历史学家要努力学习必要的医学知识。有学者指出,“……对一个医学史研究者来说,并没有专业医书和非医书的区别,这两类史料就一个好的作品而言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运用与解释。”但是也必须注意到,无论对于历史学家还是医史学家,要想充分了解乃至精通彼此的专业是相当困难的,遑论还需要面对更多的交叉学科了。在当前学科发展逐渐精细化的今天,要求一个人精通所有知识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力推动不同领域研究者乃至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不仅必不可少而且是大势所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学社会史研究在医学专业上的可靠性,并且具备深切的社会关怀意识、宽广的研究视野和先进的研究方法。
(作者:李化成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